
普遍义务教育法律规定,凡年龄在6至16岁之间的儿童和少年必须上学。
加拿大的中小学制度与中国不同,小学与初中合在一起,从一年级到九年级。
高中从十年级到十二年级或十三年级。学生毕业时可拿到中学荣誉毕业文凭,持这种文凭的中学毕业生优先进大学。
加拿大的中小学有三类,即公立学校、教会学校和私立学校。公立学校是由省政府或地方政府开办和监管的;教会学校是指罗马天主教会开办的学校;私立学校是私人资助或开办的。前两者学生均可享受到免费教育,是国家给全民的一种福利;后者是要收学费的,各校间价格差异也非常悬殊。有时也可以申请减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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